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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瑩 | 28th Jan 2008, 15:59 PM | 瑩思瑩語 | (374 Reads)
記得以前上中國歷史課的時候,在以農立國的社會裏,四民之序,雖然歷代都略有不同,但總大致離不開「士、農、工、商」,士,永遠是最受重視的一群,地位一時無兩,而商人,則是社會中最備受冷落和鄙視的一群。除了元朝。

元朝時代,由於統治者是尚武輕文的蒙古人,故把漢人重新劃分為十等,又稱十流: 一官、二吏、三僧、四道、五醫、六工、七匠、八娼、九儒、十丐。而文人,當時便被列為十流中的第九流。當年的文人,連娼也不如,尊嚴可謂被踐踏淨盡。

時至今日,世人都向錢看,是商人當道的年代,第一流當然首推商人莫屬。文人的排位,雖然明知已經不復當年,然而,我怎麼也沒想到,文人的地位,竟然淪落到如此地步。

文人每天拼命抬著筆桿寫啊寫,大部份都只能寫來自娛,想找個可以出版的地方?門兒都沒有!即使小部份較幸運的,覓得伯樂,仰商人之鼻息,總算賺得一口飯吃。然而,商人見文人好欺,於是想出苛刻條件來壓詐文人,文人為求替苦心經營的兒子找個出路,也只好委曲求存。當商人靠文人吃得肚滿腸肥之時,文人卻依然只得半飽。

為了能吃飽一點,文人更拼命地寫寫寫,十年寒窗之下,生了數十個兒子,正當文人滿以為兒孫滿堂,可以享享兒孫福的時候,誰知商人食髓知味,食慾大增,忽然覺得文人的兒子再也無法滿足他的食慾,決定放棄文人的兒子,但卻又怕自己萬一有一天改變主意的時候,文人的兒子已經另覓新主,於是一聲令下,把文人的數十個兒子放進冷藏庫,作無了期關押。

文人呼天搶地,求商人開出條件,望能贖回自己的親生骨肉。只可惜,文人如珠如寶的兒子,在第一流的商人眼中,只如堆填區的垃圾,狠不得焚之然後快。無論文人怎麼哀求,高高在上的商人,為了保存自己將來的一個萬一,才懶得管文人的哀樂死活。文化良心?值何價?

嗚呼哀哉,文人想從商人手中取回兒子,比起向路人討錢的乞丐更難。文人等級,只好淪為第十流。比乞丐還不如。


 


[9] Re: 沛兒
沛兒 :
我也想起這個元朝制度: 文人比娼還要低...
幸好我還沒有資格出賣過我的兒子... 創作品留在自己身邊總是矜貴點

唉, 百無一用是書生。
如果誰有營商之才,便可以先去當個商人, 或許還會有出頭的一天。待得發了財,才再去開間出版社, 自己出版自己的書, 便不必賣兒子了。
唉.....樹葉都落了........

卓瑩
[引用] | 作者 卓瑩 | 5th Feb 2008 15:17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8]

我也想起這個元朝制度: 文人比娼還要低...

幸好我還沒有資格出賣過我的兒子... 創作品留在自己身邊總是矜貴點


[引用] | 作者 沛兒 | 4th Feb 2008 15:30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7]

那麼巧﹗我也有感而發,寫了我的經歷…


[引用] | 作者 台長 | 30th Jan 2008 17:47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6] Re: 羊爸
羊爸 :
其實文化也是公司的基石。博益及其母公司真是笨蛋。沒有文化,組織變得枯乾,出產的東西粗鄙乏味,最後無人問津... 問題大啊!我看博益就是太文藝了,而今日的商人只看好物質利益。這是與時逆行,真正的大企業不會這樣做的。

對啊, 其母公司本身也是出版機構吧?
出版業, 本來就不是一盤賺錢的生意,既然他們眼中就只有錢, 那當初根本就不該投資出版事業啊, 真的笨到家了!
不如乾脆把母公司也結束掉, 退出文化界吧!

卓瑩
[引用] | 作者 卓瑩 | 30th Jan 2008 13:46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5] Re: ellee
ellee :
是的,乞丐天天有進賬,而文人卻是等許多時,才能有些微收入,在香港,乞丐得道的話,分分鐘有樓有車,好過好多人。
發生了博益這種事,都只能怪不公平的條約,想當初,香港被割讓給英國人時,真是無可奈何,形勢比人強,又如何能輕易改變。

對, 不平等條約, 永遠都發生在弱勢的一群上。弱勢的原因, 歸根究底, 就是因為香港讀者太少, 買書的人更少, 願意買我們這些新作者的書的人, 就更是絕無僅有。沒有讀者作後盾,作者自然就無招架之力。唉.......

卓瑩
[引用] | 作者 卓瑩 | 30th Jan 2008 13:34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4] Re: jovi
jovi :
噫,好少見你都會發火啊!^^半飽?有發生過嗎?!唉......

半飽的人當然有人在, 不過, 並不是我們這些四奶仔而已。呵呵呵

卓瑩
[引用] | 作者 卓瑩 | 30th Jan 2008 13:28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3]

其實文化也是公司的基石。博益及其母公司真是笨蛋。沒有文化,組織變得枯乾,出產的東西粗鄙乏味,最後無人問津... 問題大啊!我看博益就是太文藝了,而今日的商人只看好物質利益。這是與時逆行,真正的大企業不會這樣做的。


[引用] | 作者 羊爸 | 30th Jan 2008 09:06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2]

是的,乞丐天天有進賬,而文人卻是等許多時,才能有些微收入,在香港,乞丐得道的話,分分鐘有樓有車,好過好多人。

發生了博益這種事,都只能怪不公平的條約,想當初,香港被割讓給英國人時,真是無可奈何,形勢比人強,又如何能輕易改變。


[引用] | 作者 ellee | 29th Jan 2008 09:02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1]

噫,好少見你都會發火啊!^^
半飽?
有發生過嗎?!
唉......

jovi
[引用] | 作者 jovi | 28th Jan 2008 18:03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